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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来源:网络  作者:大连劳动工伤律师  时间:2022-05-12

基本案情

郭某于2019年5月21日入职某温泉公司担任资料员,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月工资为5500元,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自然月工资,并约定“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赣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2020年12月18日,公司向全体员工发出《通知》“因公司现阶段整个开发节奏调整,自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实行全面放假;放假期间,若员工有另外职业规划,需提前通知人力行政部”。2021年1月15日,公司发放了郭某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9日的工资。郭某于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6月3日一直停工,期间未另谋职业,未接到公司通知复工,也未领取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2021年6月4日,郭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人请求
请求某温泉公司支付其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6月3日待工期间的生活费8855元。


处理结果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温泉公司向郭某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7630元。某温泉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一审法院判决某温泉公司向郭某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8281元。


案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2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字〔2021〕5号),自2021年4月1日起,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10元/月。
本案中,某温泉公司实行按月支付工资的制度,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郭某因公司发展规划(经营困难)原因于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6月3日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因此,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19日为郭某停工的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2021年1月20日至6月3日为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故对于郭某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6月3日期间的工资待遇,应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虽然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赣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但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也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郭某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双方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未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某温泉公司应向郭某支付工资待遇12434.9元(5500元+1470×2+1470÷21.75×9+1610÷21.75×12+1610+1610÷21.75×12)。而郭某答辩意见要求某温泉公司支付其待工期间的月生活费系共计8281元,未超出该算范围,系郭某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法院判决支付郭某待工期间的月生活费共计8281元。


典型意义
实践中,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歇业有的因自身经营原因造成,有的因客观原因造成。不少用人单位认为停工、停产、歇业期间,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就不用支付工资,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主要生活来源,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期间的工资待遇应予以维护。用人单位出现停工、停产、歇业应准确理解和适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积极履行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和必要的社会责任。而劳动者也要充分体谅企业当前的实际困难,坚定信心,树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个利益整体意识,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支付能力,进行充分协商,共同约定停工、停产、歇业期间的工资待遇,与企业一同共渡难关。

来源:赣州人社、网络


徐红梅律师,大连市优秀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系辽宁省首批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辽宁省首批劳动法专业律师。辽宁省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

     徐律师现就职于辽宁信德律师事务所20044月至今一直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曾任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法律顾问8年。徐红梅律师有着近30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工作作风严谨,思维敏捷,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业务实操能力。

  徐律师主要办理离婚、遗产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劳动争议、劳动工伤认定及待遇、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刑事辩护等案件的诉讼、非诉讼业务。十几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几百件。曾参与多个企业人员优化和减裁员方案制定和处置。

 

     执业证号:1210220051155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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