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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劳动法律师▎值班应该给加班费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1-10-21

210226-1 值班和加班是由区别的

     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 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加班则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以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休息场所、劳动者是否有睡眠时间等综合判断。


     如果认定为值班,则不支持加班费计算,但劳动者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惯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值班待遇如值班津贴。


红梅律师,大连市优秀律师、金普新区优秀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辽宁省首批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辽宁省首批劳动法专业律师辽宁省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徐律师曾经在检察院工作十年,现就职于辽宁信德律师事务所。2004年4月至今一直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曾任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法律顾问8年。徐红梅律师有着近30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工作作风严谨,思维敏捷,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业务实操能力。

   徐律师主要办理离婚、遗产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劳动争议、工伤认定及待遇、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刑事辩护等案件的诉讼、非诉讼业务。十几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几百件。曾参与多个企业人员优化和减裁员方案制定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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