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出院小结需要注意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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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交通事故律师徐红梅
  • 2020-08-05

交通事故出院小结需要注意的细节


【法律实务】出了交通事故后,在出院时要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做出书面陈述!


一、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二、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三、出院后的休养时间。


四、后续医疗费需要多少钱?后续手术时是否需要护理?


五、住院以及出院后是否需要加强营养?


尽量争取要在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等材料上写明白这些情况,因为这里的每一句话都事关你能拿到多少赔偿款。



一起因伪造证据而被处罚的案例


2018年1月至8月,小谭多次到小吴那购买饲料,陆续欠下了总额为12.5万的货款。


因小谭老是不还钱,小吴心慌慌,于是想方设法让小谭给自己写下了借据(将欠款转化为借款),同时还叫了小岑做担保人。


事后,小吴拿着借据,看啊看,总是觉得上面对担保人的责任约定得并不明确……于是神操作就来了,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已签名的借据正文部分添加了一行备注内容,打印出" 此借据如到期,没还清借款的,则由担保人负责还清以上款项 "的字样。


(就是把借据原件放进打印机,然后打印多了一句话)


其实小吴这行为有点多此一举,因为根据《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都视为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样的默认对债权人而言是极有利的……(《民法典》修改成一般保证)


小吴起诉到法院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谭和小岑指出,借据被改动了,小吴也承认了这一点。


于是小吴因改动重要证据、未向法院主动说明、妨害案件审理的行为被法院罚款5000元……呃,虽然最后的判决结果还是支持了小吴的诉讼请求,但是这操作是极危险的。

来源:法律的真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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