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内容 夫妻在婚后由一方或双方出资所购房产,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本系列内容仅对审判实践一般情况进行归纳 个案把握还应当结合具体案情依法予以处理 婚后一方出资所购房产 婚后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全额出资 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1 权属认定:个人财产 2 处理原则:产权归出资方个人所有 登记在对方名下 1 权属认定:探寻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本意,如果认定为赠与,则为对方个人财产;如果不是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2 处理原则: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归一方所有;认定为共同财产的,一般平均分割 登记在双方名下 1 权属认定:共同财产 2 处理原则:原则上平均分割 以婚前个人财产出首付,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登记在首付出资方名下 1 权属认定:共同财产 2 处理原则:原则上平均分割 (适当考虑出资情况) 登记在对方名下 1 权属认定:共同财产 2 处理原则:原则上平均分割 登记在双方名下 1 权属认定:共同财产 2 处理原则:原则上平均分割 婚后双方出资所购房产 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 登记在双方名下 1 权属认定:共同财产 2 处理原则:原则上平均分割 登记在一方名下 1 权属认定:共同财产 2 处理原则:原则上平均分割 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1 权属认定:子女财产 2 处理原则:不处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