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徐律师,我们是农民工,是“二包”找的我们,现在“二包”也不给我们开工资,我们该怎么办啊?
徐律师回复:你们可以把总承包企业和二包一起作为被告起诉,要求总承包企业和二包对拖欠你们的工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就是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当承担清偿拖欠工资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