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你好,我结婚后,在我婚前购买的房子上加了我妻子的名字,如果我现在和妻子离婚,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他可以要求分割吗?
回复:你好,你加名字的行为,就意味着把房子赠与给你妻子了,如果没有具体约定,就是赠与一半给你的妻子,属于你们共同财产,他是可以要求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