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配偶一方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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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徐红梅律师
  • 2017-09-13

 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配偶应该到婚姻登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民政局,要求确认婚姻登记行政行为无效。

    登记机关受理结婚登记申请,既要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还要审查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结婚自愿、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情形等结婚条件,以确保结婚登记结果与基础民事法律关系相一致。

   如果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以虚假身份骗取婚姻登记,违反了婚姻登记管理制度,法律不允许以虚假身份骗取的婚姻登记产生确认、宣告夫妻关系的效力。其次,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但受限于技术条件未能识别身份证件的真伪,以致被骗取婚姻登记,实际上,登记机关也无法确定结婚是否是虚假身份掩盖下的自然人的真实意愿,其申请显然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

综上,该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情形,属无效行政行为,应予确认无效。因此,法院会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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