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到底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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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红梅
  • 2017-05-18

    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不消灭,债权人对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务,仍享有受领保持力,债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请求返还。

        诉讼时效有多长:现行的民法通则中规定,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两年。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利益,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把诉讼时效的期间给延长了。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过了诉讼时效,有什么后果?比如借出去的钱到期后,如果我真的是四五年都没索要,并且过了诉讼时效,那是不是意味着我的钱永远也要不回来呢?

“诉讼时效结束之后,只是不能通过法院来要,但不影响当事人自己给。也可以去要,但是如果对方不给的话,就无法通过法院打官司来要回来,它并不是说债务本身消灭了。也就是说即便是过了诉讼时效,债权债务关系也不会随之消灭的,只是从法律层面寻求保护这条路是走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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