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1、未出生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能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也就是说,扣回胎儿应继承的份额后,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才有效。
2、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的子女,能否与父母相互继承遗产?
能相互继承。
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不能通过“声明”而脱离,也不能通过法律手续而解除。即使“声明”脱离这种关系,法律也不予承认,因此是可以相互继承彼此的遗产的。
3、离婚后,子女是否可与对其无抚养权一方相互继承遗产?
可以相互继承。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虽然子女抚养权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与子女仍有亲子关系,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如赡养、继承等)仍然存在,故可相互继承。
4、已经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有权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女儿出嫁后,与父母之间仍然有血缘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只要不是遗弃父母,就仍然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只是在继承份额上要比尽赡养义务多的继承人少一些。
5、“私生子”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有权继承。
所谓“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确认了非婚生子女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保护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