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清算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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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红梅
  • 2016-12-29

  如果企业决定注销的,是需要成立清算组的,对公司的财产、债务作出清算,并且需要清算小组提交清算报告。那么,具体来说,企业注销清算报告包括哪些内容呢?

  企业注销清算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一、清算组组成情况:

  包括清算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姓名及产生的程序。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

  包括公告的次数,公告的时间及刊登公告的报纸名称。

  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

  应将企业清算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附后。

  四、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

  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企业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账户。

  五、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

  六、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情况:

  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应由全体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九、清算组成员签署意见。

  企业清算程序: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修订后《公司法》第173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3)企业债务。

  (4)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5)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6)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8、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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