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5-9116-0315

2020最新产假规定

来源:材料来源于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3-12

核心内容:根据国家规定,2019年女职工享有多少天产假,你知道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了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而具体的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2019年产假标准以及相关知识。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国家规定2019年产假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广东2019年产假多少天

  广东新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

  安徽2019年产假多少天

  安徽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