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欠了很多债务,我们可以买保险避债吗?
答:只要认定债务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一般无法规避债务。而此时如果购买保险,其功能不是在于避债,而是可以基于人寿保险的人身性质阻却债务的承担。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能否强制执行人寿保险仍存争议:
否定者认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只有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况且人寿保险合同标的是人的生命健康,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其所得利益无法单纯用金钱衡量,因此不应该强制执行。
而肯定者认为,人寿保险虽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但随着保险业务的发展,近些年来人寿保险也开始具有理财、储蓄的功能。如果不顾债务人购买保险的意图,一味选择不执行,势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浙江高院2015年曾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对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的通知》,在该通知中明确写明法院可以执行人身性质保险,同时保险机构也有配合法院执行的义务。因此某些法院在处理人寿保险问题时,只要债权人申请,法院即可执行。
以上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通过购买人身保险避债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同时,针对目前“执行难”的大环境,各地法院都加强了执行的力度以及深度,通过保险阻却承担债务存在很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