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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人(非法定继承人)表达接受遗赠的方式

来源:原创  作者:大连/大连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徐红梅  时间:2018-03-04

  继承人立有遗嘱,将财产遗赠给非法定继承人,非法定继承人一定能取得财产吗?


      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孙子女、外孙子女、侄子、侄女都不是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或希望将遗产留给不是法定继承人的其他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交代清楚自己的遗产由谁取得,这种取得遗产的方式是遗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但是接受遗赠的表示应以何种方式表示,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本文通过查阅、整理案例,归纳出以下几种实务中作出接受遗赠意思表示的可行方式。

  1、受遗赠人以出具遗赠房屋接受确认书的方式表示接受赠与,且法定继承人皆对其接受遗赠无异议

  2、口头表示按照遗嘱办理且实际占有房产,可作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3、向法定继承人邮寄《接受书》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

  4、向部分法定继承人口头表示接受遗赠即作出了接受的意思表示;不知遗嘱存在的,则不受时间限制

  5、以诉讼方式主张系争房屋产权份额,表明其已按法律规定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6、到公证机关办理接受遗赠的公证。

  以上可以说明,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实务当中对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采取从宽原则。只要是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意思表示即可,表示方式可以是向部分继承人作出口头表示,寄送接受遗赠的书面文件,通过公证的方式表示,实际占有遗产以及提起诉讼等。

         由此看出:如果接受遗赠人(非法定继承人),没有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也是不能获得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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