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徐律师,我妻子怀孕后,背着我私自做了人工流产,而我及其家人都非常希望有个孩子。我认为我妻子的行为侵犯了我的生育权,我想到法院起诉她,要求损害赔偿。请问徐律师这个官司我能打赢吗?
徐律师回复: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实现。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丈夫不得以其享有生育权为由强迫妻子生育。妻子未经支付同意终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夫妻婚姻稳定,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决定权,故妻子单方面终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特别是《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法院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
因此你这种情况,是得不到赔偿的,法院不会支持你的,如果你认为对你造成伤害了,感情破裂了,你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