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处理怎么办?可以找交警要求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但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可以调解解决。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不处理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如果对方迟迟不处理,可以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不能通过交警调解处理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在下面的情形下,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1、因现场变动导致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清交通事故事实;
2、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3、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同意由公安交管部门主持调解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6、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