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小常识
经常会有人咨询我,提出以下类似的问题: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股东吗?董事会成员必须是股东吗?公司欠款,法定代表人应该负什么责任,应该由法定代表人偿还吗?等等这样类似的问题,今天我就写一篇关于公司法的最基础的普法小文章,帮助大家了解公司法的基本问题。
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吗
回复:不一定,可以不是股东,因为《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也不一定是董事会成员。
二、公司董事会成员一定是股东吗?
回复:董事会成员也不一定都是股东,非股东也可以被选为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从以上法律规定也可以得出,董事会成员也不一定都是股东,非股东也可以被选为董事会成员。
三、公司对外欠款,法定代表人需要偿还这些欠款吗?
回复:《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法定代表人无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三者的关系是怎样的?
回复:三者不是互相制约的关系
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或任命产生,对股东会负责。2、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执行股东会的作出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方案。3、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4)总之,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是决策及执行机构,推动公司运营;监事是监督机构。
这样说可能不太容易懂,我拿我们国家的政治机构举个例子,可能更好理解,(当然以下的讨论不涉及政党体系)。
股东会相当于全国人大。我国大多数中央机构都是由全国人大产生,对全国人大负责。而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关,与之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均由股东会选举确定。
董事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在不考虑独立董事的情况下,董事会也基本是约等于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董事会确定经理及其他高管成员。
公司高管团体——国务院。我国宪法中,国务院除了总理等几位国级官员由全国人大决定任免,其他都是由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而在公司内部,高管也都是由董事会任命的。
监事会——最高检。虽然都为监督机关,但这其实是个不太恰当的类比,因为在公司内部,监事会是与董事会平级的,具有监督董事会的权利。而在我国的政治体系中,最高检的大都数官员都是由常委会决定任免的。
当然,这种类比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们在出发点上就不一样。公司内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会仅仅代表了股东的利益,而代议制中的最高权力机关议会,代表的是全体人民。我这样比较,就是为了大家理解公司的组织机构,别无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