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5-9116-0315

交通肇事逃逸最多判几年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27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时,肇事逃逸最多判处15年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的认定: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